邱外科醫院住院須知與規範
壹、 訂床: 1. 若有訂床需求,請連絡住院組(分機226),呼吸照護病床請連絡5F呼吸照護病房(分機511)。 2. 總機(07)3364131,急診室:233、216,加護病房:278、279,掛號室:225、259。 3. 確認有床,仍須至門急診由醫師評估病人住院條件,安排住院。 4. 請於預訂住院日及時間,至本院辦理住院手續。未於預訂時間到院,僅保留2小時即自動消床。
貳、 住院手續: 1. 辦理住院時,請攜帶病患身份證、健保IC卡及相關証件(例:重大傷病卡)至本院辦理住院手續。 2. 請攜帶少數日常用品(睡衣、內衣褲、毛巾…等)即可,勿攜帶貴重財物,以免遺失。 3. 住院流程: (1) 由門急診醫師看診後,開立住院簽床許可證,至住院櫃台簽署住院文件,並辦理住院手續。 (2) 於門急依醫囑做完相關檢查。 (3) 由護佐送病患至病房。 4. 若預約住院請在預約日期,依住院組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 星期六:上午八時至十二時。
5. 辦理住院手續後,健保IC卡由本院暫為保管,出院時領回。 6. 辦理住院時若預住套房時,需先填具住同意書。
參、 收費原則: 住院基本費用計算原則: (1) 診察費:算進算出(不論何時住院、出院均予計算)。 (2) 病房費、護理費:算進不算出(非健保住院者,出院上午10~12點出院以半天計算,超過12點計算當日費用。 (3) 非健保給付項目由患者自行負責。
肆、 文件申請: 1. 住院病患若須任何證件或病歷摘要,應事先告知病房護理站。 2. 病患出院當天若須申請任何診斷證明文件,請於出院前二天至病房護理站申請。 3. 出院後需經門診掛號後,向問診相關科醫師申請。 4. 診斷證明書由醫師填寫後,請至1F掛號櫃檯蓋或住院組蓋印戳章。
伍、出院手續: 1. 由住院病房護理站開出 (1)出院許可證(轉院或自動出院) (2)繳費單 (3)口服藥處方單 至1F住院組辦理出院手續(繳費、領藥、領回健保IC卡),若非住院組服務時間由1F掛號櫃檯辦理。 2. 轉院及自動出院者,無出院口服藥帶回。
陸、其它 假日、夜間辦理出院因非住院組服務時間無法即時統計出病患住院期間所有醫療費用,故需先付押金,餘款待正常上班日(住院組服務時間)至本院住院組補繳(多退少補)。
邱外科醫院「病床利用規範」
簽床原則
1. 本院病床分配,依疾病及照護屬性為原則,應以病人病情及個人需求為優先考量,當病人或家屬至本院辦理住院手續時,由住院組依病人病情及個人需求,按現有病床空床情形,分配入住各類病床(差額床或健保床或其他特殊病床,如慢性呼吸照護病床、加護病床等)。
2. 床位安排以同性別同一病室為原則,惟本院滿床時,於徵得病人同意後挪床,以便使等候床位者能盡快入住接受治療。
簽床順序
1. 配合您的需求儘速安排病床,但若有其他病人因醫療因素急需用床時,將優先給床。
2. 床位安排之優先順序如下:
(一)病情急需住院病人。
(二)加護病房待轉出之病人。
(三)急診轉住院之病人。
(四)已排定手術之預約候床病人。
(五)預約不同等級病床之轉床。
(六)門診預約之一般候床病人、依病人預排之住院通知單及醫師預約之住院日。
注意事項
◎門診住院病人若無適當空床可入住,請留下聯絡電話等候通知。
◎待有空床院方會以電話通知前來辦理住院手續,通知後床位可保留4小時,一旦超過保留時間,院方有權取消床位並通知下一順位者。
等候住院病床須知
一、門人病人辦理住院時即有床位,在辦妥住院手續後即可入住。
二、預約住院之病患本院會於住院當日進行電話聯繫。
三、門診病人辦理住院時無床位,請留下聯絡電話,當有床位時再以電話通知。
四、健保病人辦理住院手續須持健保卡辦理,未能即時繳交健保卡者,請於3日內補繳,於出院前仍未繳驗健保卡者,需以自費身分繳交醫療費用。
五、住院時請攜帶日常生活用物,如換洗衣物、盥洗用品……等
六、健保差額病房費自住院當日起算,出院當日不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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