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民健康,衛生署辦理「成人預防保健」,若符合以下資格
1. 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 者,每三年補助一次。 2. 六十五歲以上者,每年補助一次。 3. 罹患小兒麻痺且年在三十五歲以上者,每年補助一次。 4. 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每年補助一次。
檢查項目
1. 身體檢查:一般理學檢查、身高、體重、 血壓、身體質量指數、腰圍。 2. 實驗室檢查:生化檢查(血糖、總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GOT、GPT、肌酸酐)及尿液蛋白質檢查。 3. 健康諮詢:戒菸、節酒、戒檳榔、規律運動、維持正常體重、健康飲食、事故傷害預防、口腔保健。
若六十五歲以上及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本院與高雄市衛生局合作提供老人健康檢查額外檢查項目 凡在老人健康檢查實施期間可加作胸部X光、心電圖(EKG)及TSH(甲狀腺素刺激免疫分析)
若有疑問,請洽本院掛號櫃台07-331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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